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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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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和跨境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净化互联网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加快推进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法治化市场环境。   技术支撑。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研发应用,提高对网上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   统筹协作。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宣传、司法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区域联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跨区域、跨境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铲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   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落实电子商务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网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分析,构建多方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协作配合机制更加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监管重点   (四)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在制造加工环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抽检,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纳入邮政行业常态化监管,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推进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实现侵权假冒行为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全程追查不法分子住所地址、IP地址、银行账户等,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利用新信息技术进行市场监管的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落实企业责任   (七)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自营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口,严防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和市场。(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落实网络服务商责任。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完善收寄验视、安检制度,拒绝接收、储运、配送、寄递侵权假冒商品,为执法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指导和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得发布侵权假冒商品信息。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执法协作   (十)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与部门合作,完善执法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利用集群战役模式,摧毁犯罪网络和产业链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案件查办中线索发现、协助核查等职能作用。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侵权假冒犯罪线索,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控制非法资金。(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高法院、高检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区域协查机制,实现案件线索与执法信息在区域间流转。鼓励地理位置邻近的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区,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开展区域执法联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境内外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网上追溯、跨境协作、联合查办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涉外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健全长效机制   (十三)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特点、趋势,查找监管执法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电子商务立法,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监管执法依据。推动明确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细化电子证据规格。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平台与网络经营者侵权假冒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和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等现象,研究相关监管和防范措施。(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中央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网信办、高法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四)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网站,加强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等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组织地方开展试点,加强企业标准信息公开服务。组织各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承诺企业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行行业诚信公约、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加强政企沟通与协作。加强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投诉举报、违法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完善公示、约谈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帮助生产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扩大品牌影响,促进优质商品网上销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六)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借助各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震慑违法犯罪,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畅通网络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权利人积极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利用国际多双边场合,宣传展示我国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增信释疑,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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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和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见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见附件2)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附件1、2中列明执行年限的,有关装备、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免税执行期限截至到该年度12月31日。   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轴流式水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生产制造相关装备和产品的企业2016年度预拨免税进口额度相应取消。   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见附件3)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有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列项目和企业,进口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一) 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二)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三) 由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加工贸易企业;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   (五)《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中心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为保证《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调整前已批准的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对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准的上述项目和企业在2016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附件4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83号)执行。   自2016年7月1日起对上述项目和企业进口《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中所列设备,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为保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对有关项目和企业进口商品需对照《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审核征免税的,《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所列商品名称相同,或仅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中列名的商品,一律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所列商品及其技术规格指标为准。   三、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中第六、七、八、九条分别修改为:   “第六条 对新申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新申请享受政策的制造企业应在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文件(要求见附1),报送下一年度申请进口税收优惠享受政策的进口需求。其中,地方制造企业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转报申请文件,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在每年12月5日前将申请文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文件。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应在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文件,报送当年度申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需求。承担核电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应在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向国家能源局提交申请文件,报送下一年度申请享受政策的进口需求。逾期不予受理” 。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收到企业的申请文件后,应当审查申请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材料是否有效。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材料,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企业不能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文件或补正材料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制造企业申请文件后,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资格的认定还应会同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对企业资格进行认定,并汇总企业进口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分别负责对城市轨道交通、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免税资格进行认定,并核定项目业主进口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及相关因素核定结果报送财政部,逾期不予受理” 。   “第九条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有关部门对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和汇总的企业进口需求,每年1月31日前明确新获得免税资格的企业名单,并将企业进口需求直接确定为免税进口额度。根据对已获得免税资格企业上一年度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在年度进口税收税式支出规模(即年度减免税规模)安排的框架内,依据企业设计研发制造能力、重大技术装备技术先进性、免税额度执行率和政策执行效果等因素,确定企业下一年度免税进口额度” 。   四、自2016年1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附件2、3、4予以废止。  附件:   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   附件2-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   附件2-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   附件2-3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   附件2-4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   附件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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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当下中央空调行业现状和节能措施

来源:中国制冷网   随着建筑业、工业厂矿的发展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中央空调产品的需求日益加大,需求范围和需求层次也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同时,中央空调已开始在多联机、轻型商用机、水源热泵系统、地燃热泵系统、精密空调以及智能网络控制等系列产品上的系统布局。同时还实现从传统建筑市场向地铁高铁、电信基站、化工行业、精装修住宅、政府采购、宾馆酒店等细分市场的多元化拓展。目前中央空调正面临着产品革新引发的新一轮市场竞争,而节能环保的低碳产品将在未来的中央空调市场中占据主流地位。如何从技术层面实现低碳节能,是当下中央空调生产商以及相关企业们面临的一致问题。到目前,国内中央空调品牌厂商以及中央空调节能自控企业以低碳环保为理念不断创新。技术、品牌与节能概念成为广大厂商的广泛共识。       二、中央空调系统节能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空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耗电量也越来越大,一些大中城市中央空调用电量已占城市总用电量的20%以上,占建筑物耗能的70%以上。目前,中央空调系统设计时必须按天气最热、负荷最大时设计,且留有10%-20%左右的设计余量,而实际上在一年中,满负载下运行最多只有十多天,甚至十多个小时,几乎绝大部分时间负载都在低负荷下运行,而与主机相匹配的冷冻泵、冷却泵、空气处理机组送风机几乎长期在100%负载下运行,不能自动调节负载,造成了能量的极大浪费造成很多能源浪费。中央空调系统存在巨大的节能空间。《“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中央空调是建筑节能的最重要环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市场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能够分食节能环保产业这一市场蛋糕毫无疑问成为相关企业必争之地。   智能建筑是社会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是多学科、高新技术的巧妙集成。近年来随着自控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硬件成本的持续下降,计算机自控在暖通空调领域有了更多应用。妥善地将自控技术运用于暖通空调系统的控制管理中,可以有效地改善系统运行品质,节省运行能耗,提高管理水平,并减少运行管理劳动强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节能原理   A、循环泵节能原理   由于中央空调设计是按照满足建筑物的最大负荷设计,运行时,水循环系统几乎长期在大流量、小温差的状态下运行。根据流体力学理论,水泵的流量与水泵的转速成正比,功率则与转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当系统实际所需的供水流量降低时,可以相应地降低水泵的转速,而水泵的功耗以三次方的指数关系降低。如下表:   毫无疑问,水泵变频时,水泵是节能的,按照为了满足空调主机最低开机需要的35HZ以上来考核,水泵的最大节电率可达到65.7%。   B、主机节能原理   大型中央空调主机一般都有多级压缩机设计,多级压缩机都可以独立运行,其同时开机数量是根据用户侧能源消耗量来控制。   在中央空调系统实际应用中,用户侧的能源消耗量的大小,是通过空调水系统的流量和温差来体现,通过检测水系统供回水流量机温差,把采集参数输送给空调主机,主机预设程序会根据参数来调节压缩机的开启台数。   当流量不变时,温差过小,说明能源供给过剩,空调主机程序会自动停止部分压缩机,减少主机耗电量,从而达到提高主机能效比、节能降耗的目的。   C、冷却塔节能原理   根据冷却水出/回水温度的变化来确定冷却塔风机、风扇的运行台数、运行频率,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设备的运行台数,既达到节能的目的又减少了设备的损耗。   冷却塔效率的定义是:   其中:Tlcw为冷却塔进水温度(冷机冷凝器出水温度);Tecw为冷却塔出水温度(冷机冷凝器回水温度);Ts为室外湿球温度。   同时,中央空调已开始在多联机、轻型商用机、水源热泵系统、地燃热泵系统、精密空调以及智能网络控制等系列产品上的系统布局。同时还实现从传统建筑市场向地铁高铁、电信基站、化工行业、精装修住宅、政府采购、宾馆酒店等细分市场的多元化拓展。目前中央空调正面临着产品革新引发的新一轮市场竞争,而节能环保的低碳产品将在未来的中央空调市场中占据主流地位。如何从技术层面实现低碳节能,是当下中央空调生产商以及相关企业们面临的一致问题。到目前,国内中央空调品牌厂商以及中央空调节能自控企业以低碳环保为理念不断创新。技术、品牌与节能概念成为广大厂商的广泛共识。       二、中央空调系统节能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空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耗电量也越来越大,一些大中城市中央空调用电量已占城市总用电量的20%以上,占建筑物耗能的70%以上。目前,中央空调系统设计时必须按天气最热、负荷最大时设计,且留有10%-20%左右的设计余量,而实际上在一年中,满负载下运行最多只有十多天,甚至十多个小时,几乎绝大部分时间负载都在低负荷下运行,而与主机相匹配的冷冻泵、冷却泵、空气处理机组送风机几乎长期在100%负载下运行,不能自动调节负载,造成了能量的极大浪费造成很多能源浪费。中央空调系统存在巨大的节能空间。《“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中央空调是建筑节能的最重要环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市场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能够分食节能环保产业这一市场蛋糕毫无疑问成为相关企业必争之地。   智能建筑是社会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是多学科、高新技术的巧妙集成。近年来随着自控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硬件成本的持续下降,计算机自控在暖通空调领域有了更多应用。妥善地将自控技术运用于暖通空调系统的控制管理中,可以有效地改善系统运行品质,节省运行能耗,提高管理水平,并减少运行管理劳动强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节能原理   A、循环泵节能原理   由于中央空调设计是按照满足建筑物的最大负荷设计,运行时,水循环系统几乎长期在大流量、小温差的状态下运行。根据流体力学理论,水泵的流量与水泵的转速成正比,功率则与转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当系统实际所需的供水流量降低时,可以相应地降低水泵的转速,而水泵的功耗以三次方的指数关系降低。如下表:   毫无疑问,水泵变频时,水泵是节能的,按照为了满足空调主机最低开机需要的35HZ以上来考核,水泵的最大节电率可达到65.7%。   B、主机节能原理   大型中央空调主机一般都有多级压缩机设计,多级压缩机都可以独立运行,其同时开机数量是根据用户侧能源消耗量来控制。   在中央空调系统实际应用中,用户侧的能源消耗量的大小,是通过空调水系统的流量和温差来体现,通过检测水系统供回水流量机温差,把采集参数输送给空调主机,主机预设程序会根据参数来调节压缩机的开启台数。   当流量不变时,温差过小,说明能源供给过剩,空调主机程序会自动停止部分压缩机,减少主机耗电量,从而达到提高主机能效比、节能降耗的目的。   C、冷却塔节能原理   根据冷却水出/回水温度的变化来确定冷却塔风机、风扇的运行台数、运行频率,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设备的运行台数,既达到节能的目的又减少了设备的损耗。   冷却塔效率的定义是:   其中:Tlcw为冷却塔进水温度(冷机冷凝器出水温度);Tecw为冷却塔出水温度(冷机冷凝器回水温度);Ts为室外湿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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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2015年电气设备行业政策分析

  电气设备行业政策有哪些呢?据悉,今年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防风险”有关部署,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能源局制定并下发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下称《行动计划》)。更多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5年电气设备行业政策分析。         2015年电气设备行业政策分析:   1、 稳增长压力增大,配网投资规划大幅提升   根据能源局发布的《行动计划》,从2015年起至2020年,年均配电网投资超3000亿,与此前数据相比,新的配网投资规划在投资额上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根据电网公司批露的相关数据,我们估算2014年全国配网投资完成投资约在1920亿元左右,以此计算,如果2015年度配电网投资规划能够完成, 将在同比增长56%。   本轮配电网投资的背景是经济增速放缓,稳增长压力加大。从历史情况来看,包括电源和电网投资在内电力投资一直是稳增长的利器。2015年开始,稳增长下的配网投资逻辑进一步坐实,政策层面已经多次释放增加配网投资的信号,其中就包括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位列其中。从这一点上来看,配网投资上升有其必然性。   从世界范围内横向对比的情况看,供电可靠率指标,世界先进电网城市年均停电时间约为1.11小时,中国平均值为7.29小时,说明中国城市配电网建设依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特别是在新形势下,随着配电自动化、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新的行业趋势出现,配电网投资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   因此,在稳增长逻辑下,配网投资规划目标的大幅上调,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2、 政策保障到位,关注配网投资规划落实情况   从历史经验来看,配电网投资的实际完成额表现不佳,常常低于预期,其主要原因是电网主动投资配电网意愿不足,配电网对于投资主体电网而言长期无法实现盈利,且存在业务分离的风险,致使电网对配电网投资的态度始终较为消极。   本轮配电网投资中,这些不利因素出现较大改善。《行动计划》中首先明确,对于配电网的投资将计入电网的有效资产,未来其运营成本纳入准许收入计算输配电价,这意味着目前电网企业对于配电网的投资将直接影响其未来的收入情况,电网企业投资配电网的积极性将显著增加。   其次,《行动计划》还明确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配电网投资领域,其中包括鼓励相关配电网投资主体进入售电领域,以促进配电网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激发市场活力。   除此之外,行动计划提出在财政支出、信贷保障、转移支付和税收扶持等多方面扶持政策。   以上情况说明,本轮配电网投资有较强的国家意志,综合配套保障措施健全,我们预计今明两年的配电网投资的落实情况将相较于往年有较为明显的改善,建议具体关注相关上市公司订单落实情况。   3、 关注配电网投资目标上升情况下的主题性投资机会   《行动计划》对于配电网投资规模的大幅上调,将会带动整个配网板块业绩出现积极增长。我们认为配网是目前为数不多在现阶段成长确定性较高的行业,短期可能获得市场阶段性持续关注。从业绩弹性的角度上来看我们建议关注北京科瑞、许继电气、森源电气和置信电气等。更多电气设备行业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5-2020年水电电气设备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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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风险与机遇并存

(一)行业概况    1、行业分类及行业发展情况    控制器、控制柜产品所属行业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该产品属于仪器仪表行业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根据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该产品属于制造业(C)——仪器仪表制造业(C40)——通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C4011)。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该产品所处行业属于“C40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1、行业监管体制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应用范围涉及电力、化工、食品、机械、纺织等行业,其主要产品是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检测与控制的基础手段和设备。在细分的行政管理模式下,各行业的自动化应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一一管理,并且自成行业应用体系、行业自我配套。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各部委的撤消合并,行业主管部门逐渐减少,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行业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管理体制。目前主要有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以及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制订相关行业政策和规划,主要侧重于行业宏观管理,并且以行业协会形式进行自律管理。相关的行业协会有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等。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当前,为了保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的顺利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或颁布单位  1  《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国办发[2011]47号  2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国发[2011]26号  3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  4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办发[2006]11号  5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发[2005]44号  6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6]8号  7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  8  《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  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改委  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  10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  11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发[2010]32号  12  《高端装备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工信部  13  《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3、行业上下游关系及价值链的构成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上游主要是电器元件、钢材以及各种机械零部件,行业下游涉及的领域较多,分为石油、化工、冶金、电力、建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    电器元件、钢材、机械零部件等上游行业对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影响较小。上游行业基本属于市场自由化竞争行业,虽然受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和零部件在价格上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但工业自动化业务发展充分、技术成熟、产品供应较为稳定,电器元件和钢材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小。而且自动化行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合理控制库存等措施转移部分原材料、零部件价格波动的风险。    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情况对本行业的影响较为显著。下游行业需要的自动化装备产品种类繁多、型号规格各异,因此对下游行业具有高度依赖性的本行业的产品生产也是以非标产品为主。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量的扩大对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下游行业对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制造水准的不断提升对行业产品的自主研发和技术革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本行业与宏观景气程度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性。    (2)季节性    本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但是,依据公司下游制冷空调行业的特性,季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产品需求呈现的季节性差异。第一季度为销售淡季,二、三、四季度为销售旺季,尤其是第三季度。    (3)区域性    目前形成了以江苏、浙江、上海为主的华东地区,以北京、天津、辽宁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及以重庆为主的西南地区三大板块。    (二)市场情况    1、国内市场概况    近几年,我国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增加的双重利好下发展迅速,自2011年1,952亿的市场规模持续稳步的增加,预计到2015年将超过3,500亿元,达到3,800多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工控网    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是一种运用控制理论、仪器仪表、计算机和其它信息技术,对工业生产过程实现检测、控制、优化、调度、管理和决策,达到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确保安全等目的的综合性技术,该行业涉及电力、电子、计算机、人工智能、通讯、机电等诸多领域,具有技术密集、高投入和高效益等显著特征,是典型的高附加值产业。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产品种类繁多、市场需求量大,市场充分竞争,自由化程度高。然而由于技术革新缓慢,管理模式落后,国内企业相比于国外成熟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及管理模式,整体实力还相对欠缺。    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种类繁多,至今无法形成统一确切的分类标准。根据业内第一门户网站、中国自动化学会的唯一门户网站及合作网站“中国工控网”的分类达16个大项,200余个小项。    从目前中国的工控及自动化控制市场发展规模来看,中国拥有世界最大的市场。无论是国内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工厂自动化生产,还是企业信息化管理运作,都需要大量的工业自动化系统设备,国内潜在市场巨大。在世界范围内,工业自动化厂商众多,全球厂商达20万家,仅变频器的生产商就达2000余家。中国虽然市场巨大,然而工控业整体技术发展相对滞后,国内产品供应商直接面临美、日、德等各国知名品牌公司的强力竞争。在IPC、DCS、PLC等领域外国公司相比国内生产厂商具有绝对优势。    整体而言,中国自动化控制企业缺乏规模效益,尚不能打造知名国内品牌。跨国综合型企业如西门子、ABB、约克、施耐德等仍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军地位。我国在行业前沿和高端产品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制造技术上仍无法与欧美大国相抗衡。不过近年来通过国内企业对于国际生产技术的引进和自主研发,正在不断缩小与跨国企业的差距。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上还具有能够快速应变市场需求,迅速了解客户对于产品品种和型号规格的需要并快速满足的能力。由于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种类繁多的行业特点,国内实力较强的专项型企业能根据国内市场需求在一些细分领域深入研发相关产品从而占据市场一席异地。同时,国内综合型企业在本土化生产、产品价格以及销售渠道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因而虽然在该行业的竞争格局中跨国综合型企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国内企业也能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2、行业发展前景    从全球范围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是受益于未来发展的新兴方向。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拥有提高效率、节能降耗、节省人力成本、促进产业升级的明显效果,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从国内来看,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行业有国家法规政策的大力支持,拥有庞大多元化的市场需求,而且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差距仍十分显著,未来工业自动化率提升空间非常广阔。中央提出了在本世纪前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并进一步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自动化在信息化与工业化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面对我国传统工业的落后现状,国家将加大技术改造的步伐,使我国工业技术向多样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保护环境与降低能耗作为我国未来的战略方向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新能源装置设备、环境监测、水处理项目、大型工程项目的环保治理等都需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作支撑,这对行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我国自动化控制技术的采用是发展和提高国民经济诸多产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对改造传统产业、建立自动化工业体系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力量,发展前景巨大。    (三)行业的竞争分析    我国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产业相比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明显差距。在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中,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分化严重,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软硬件生产商主要集中于跨国公司、原国家重点扶持的部委企业及科研院所和少数民营企业,而成百上千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元器件贸易、简单系统成套工作,还有一些本土企业从事专项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外资企业占据了高端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众多本土企业在中低端市场混战。    (1)外资企业占据高端市场    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占据着我国自动化控制装备市场约70%的市场份额,并主要集中在高端市场。    世界工业500强中的工业自动化控制跨国公司都已跻身国内市场,比如西门子(Siemens)、通用电气(GE)、艾默生(Emerson)、西屋电气(WestingHouse)、ABB、施耐德(Schneider)、欧姆龙(Omron)等。与国内自动化控制装备企业相比,国外企业具有比较明显的设计与核心技术优势。跨国公司凭借先进的控制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技术,设计制造出超大规模、快速响应、运行安全,并实现控制优化、管理优化、工程集成的自动化装备系统,基本垄断了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的高端市场,尤其是针对外资客户的自动化控制装备高端市场。    (2)本土企业集中在中低端市场    目前,我国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产品整体技术水平低,开发能力弱,只有少量的高端国产工业自动化控制仪表、装置及系统进入最重要的生产装置,比如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绝大部分被国外的高端工业自动化技术和系统所垄断。国内从事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和工程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通过多年对国外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代理或分销,逐步掌握了国外工业自动化产品的技术性能,并在深入了解国内企业工艺流程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下,根据项目情况,进行二次开发,降低了成本,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外厂商技术水平,实现了部分替代国外厂商。部分企业不随波逐流,在行业细分领域做专项产品研发,也在本土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四)行业基本风险    1、政策风险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是国家高度重视、重点鼓励推广的行业,受惠于新建及技术改造工业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加,行业总体规模一直稳步增长。近年来,基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为防范经济过热风险,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建筑工程设备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调控措施包括土地供给、税收、信贷、外资等多方面。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的转变将会对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行业风险    目前从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的自主研发、制造并销售业务的企业数量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加剧。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在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的开发业务中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地位和客户群体,在该行业中占据了一定地位。但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各应用行业对自控需求的大幅提升,未来将会有更多企业参与自控行业的竞争,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够持续的进行产业升级,实现传统业务向新兴业务的转变,挖掘新兴业务,开拓新兴市场,将会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    3、技术风险    本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包含电子、软件、精密机械、光电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在新经济时代,高新技术更新换代的频率日益加快。随着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控制理论的不断发展,工业自动化行业的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则势必影响公司的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下难以发挥优势。而且公司未来的下游产业也会不断的更新换代升级,公司为了能够满足下游产业的生产需求,也需要不断的推进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    4、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中国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尚没有形成气候,行业集中程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严格受到客户的使用偏好、生产规模等因素的限制。同时,自动化控制系统行业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下游行业对其重要性和优越性的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实现100%的行业应用仍需要一定时间的推广。因此,公司在短时间内拓展市场份额仍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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